柯文哲悼愛徒:悲劇別再發生
【孫友廉╱新北報導】男子詹震山去年五月深夜酒駕,為逃避警員攔檢,竟闖紅燈撞死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的愛徒曾御慈醫師,肇事後逃逸。新北地院昨認為詹男雖認罪,但對肇事過程仍有隱瞞,未完全悔改,依酒駕致死、肇事逃逸兩罪,合併判他五年六月徒刑。全案可上訴。
曾母昨在美國聯繫不上,但開庭時她曾哽咽痛責詹男「等於謀殺」、「還我一個孩子」。柯文哲昨得知判刑結果後長嘆:「人死已無法復生,現在就算槍斃詹男也沒用,未來應加強防止再發生類似悲劇。」詹男與死者丈夫昨聯繫不上。
遇臨檢加速逃逸
去年五月二十八日晚,汽車公司業務課長詹震山(三十七歲)到新北市土城一家海產店應酬,飲用威士忌後駕車回家,途中遇見騎機車的警員要求他停車臨檢,詹男擔心被逮,當場迴轉再以時速八十公里超速逃逸。
詹男一路狂飆到土城中央路三段、大安路口,此時路口已亮紅燈,詹男欲強闖紅燈,但車輛失控撞上安全島,先擦撞計程車,接著迎面撞上正走斑馬線過馬路的台大醫院女醫師曾御慈(三十二歲)。
詹男一路狂飆到土城中央路三段、大安路口,此時路口已亮紅燈,詹男欲強闖紅燈,但車輛失控撞上安全島,先擦撞計程車,接著迎面撞上正走斑馬線過馬路的台大醫院女醫師曾御慈(三十二歲)。
法院認定未悔改
豈料詹男未停車察看反加速離去,一旁等紅燈的土城區永寧里巡守隊三名隊員,騎車追逐近百公尺,詹男最後因車輛爆胎被迫停車才被逮,當場酒測值達零點五六。遭彈飛的曾女緊急送醫後,仍因腦部重傷宣告不治,家屬傷痛下仍發揮大愛,捐贈器官遺愛人間。
新北地院開庭時,詹男認罪,且兩度在曾女告別式、地檢署門口向家屬下跪道歉,但法院考量詹男明明高速闖紅燈且肇事逃逸,卻聲稱因驚慌才誤踩油門,認為詹男未完全悔改,雖酒駕致死罪今年一月已修法加重,但因不溯及既往,法官只好採用修法前刑度,依酒駕致死、肇事逃逸合併判他五年半徒刑。
新北地院開庭時,詹男認罪,且兩度在曾女告別式、地檢署門口向家屬下跪道歉,但法院考量詹男明明高速闖紅燈且肇事逃逸,卻聲稱因驚慌才誤踩油門,認為詹男未完全悔改,雖酒駕致死罪今年一月已修法加重,但因不溯及既往,法官只好採用修法前刑度,依酒駕致死、肇事逃逸合併判他五年半徒刑。
現行酒駕規範
◎酒駕定義: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.15毫克或血液酒精濃度達0.03%以上,不得駕車。若違反可處1萬5千元到9萬元罰鍰,當場保管汽車,吊扣駕照1年;致人重傷或死亡者,吊銷駕照不得再考領
◎酒駕未肇事,但吐氣達0.25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.05%,最高可判刑2年,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
◎酒駕肇事致人重傷,可判刑1~7年
◎酒駕肇事致人於死,可判刑3~10年
◎駕車肇事,致人死傷而逃逸,可判刑1~7年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採訪整理
◎酒駕未肇事,但吐氣達0.25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.05%,最高可判刑2年,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
◎酒駕肇事致人重傷,可判刑1~7年
◎酒駕肇事致人於死,可判刑3~10年
◎駕車肇事,致人死傷而逃逸,可判刑1~7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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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40313/35697531/%E9%85%92%E9%A7%95%E6%AE%BA%E5%8F%B0%E5%A4%A7%E9%86%AB%E7%94%B7%E5%88%A45%E5%B9%B4%E5%8D%8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