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6月9日 星期一

酒駕講手機 逆向撞死人肇逃 婦人判2年 2月

自由時報 2014-06-08  14:38
〔記者李立法/屏東報導〕郭姓婦人酒後駕車並在車上講手機,結果逆向撞死機車騎士,郭婦肇事後逃逸,被遊覽車司機追上攔下,才返回事故現場並向警方自首,郭婦被依酒駕肇逃致人於死等罪判處2年2個月徒刑,並應賠償死者家屬383萬多元。
在卡拉OK店上班的郭姓婦人,101年11月8日晚上開車行經潮州鎮大同路時,逆向撞死60歲鄭姓機車騎士,郭婦未停車查看即駕車離開現場,後方遊覽車司機見狀隨即追上前去將她攔下,郭女才回到事故現場善後,並向警方坦承肇事。
但郭婦強調沒有肇逃,因為酒醉而且剛好有人打電話給她,車子才一時失控,起初以為是撞到狗,才沒有停車,別人告訴她撞到人了,她立刻回到現場協助送醫。
郭婦事後被依酒駕肇逃致人於死等罪判刑2年2個月定讞,死者妻子及3名子女並向郭婦提出將近1000萬元的民事賠償。
法官衡量原告及被告經濟狀況,並扣除已領取的200萬元強制險理賠金後,認為郭婦應賠償死者妻子及子女共383萬多元較為合理。
資料來源:
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breakingnews/1026411